梁平区铜钵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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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名称 |
梁平区铜钵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7048554.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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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228202512030050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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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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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新梁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02385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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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779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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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工程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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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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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四川高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081901.48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周勇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201020113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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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083636.24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王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201520170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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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6083915.09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朱长荣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皖1332015201643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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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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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一、资格评审不合格单位及原因如下: 1.1 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1.2 重庆大渝建筑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5 其他要求第(4)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1.3 重庆市梁平区新桂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该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5 其他要求第(4)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1.4 河南建投建筑有限公司: 未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2 财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 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1.5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专业为建筑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5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1.6 四川华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填报所属行业,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5 其他要求第(4)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 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二、形式评审不合格单位及原因如下: 2.1 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进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部分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名或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 3.7.3 的要求,根据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 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2.2 四川锦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承诺函的落款出现非投标人的公司名称,根据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8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四川高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处理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23-53367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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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料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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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情况 |
重庆和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款“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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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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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新梁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方园,联系电话:15023850483)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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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重庆新梁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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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