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采购案件侦查鉴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112025000059

二、项目名称:采购案件侦查鉴定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9栋2单元5楼2号、3号 250,000.00元 法医及电子等鉴定服务(百分比):92%
100.0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金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2栋601号 250,000.00元 财务及相关鉴定服务(百分比):78.5%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法医及电子等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29900 C20029900 其他鉴证服务 法医及电子等鉴定服务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包2(财务及相关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金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29900 C20029900 其他鉴证服务 财务及相关鉴定服务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志刚(采购人代表)王燕群朱燕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包按3年预算合计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开户名: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城北支行;账号:5105016987080000021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沫东坝村5组66号

联系方式:0833-343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联系方式:0833-2415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33-2415463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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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10000/0202/202601/06/0051420c77cb2d1047e5960c74e2054843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