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147,186.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前附表11.4条款调整为:1.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及资格审查打分和商务标打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人员社保信息可在商务标目录项 “人员社保证明”中上传。) 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 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通过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公示信息等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 C 级以上的,以四库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2、本项目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电汇,最终以青岛市黄岛区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 。 |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70000/0105/202601/06/00372c585813082d44e4899e2509132776d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