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7,979,083.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新增“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采用。本项目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无字体、字数、行距、页边距等固定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文本后自动生成(可插入图片),但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身份信息(如logo、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等)。”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新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补充《暂估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2.5修改为“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202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2.4.1工程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修改为: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分期施工,所有单体工程进入装饰安装阶段,每两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 (3)单期完工后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5%; (4)单期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定案值的90%; (5)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竣工结算定案值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 (6)每次付款时扣除、甲供材、水电费及违约罚款,(签证支付详见合同附件)”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70000/0105/202601/06/00376d8a0536ffa04c2b9a3fa3694ba2729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