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634,796.7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3支付修改为:(1)承包方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后30日内支付至审核完成产值的80%,竣工验收合格前进度款的总付款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80%。 (2)在工程的完工移交证书颁发且完成工程后30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留竣工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且取得接收方移交同意书后,一次性支付保修金(无息)。涉及到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70000/0105/202601/06/0037f0ac6ed4b50b49cbae0b95355e91ed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