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1224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56,957.9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TYWFB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的有关澄清如下:

一、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三、本澄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5/202512/24/00504551840bd7ca417bb80111d6a36a2e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