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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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6,957.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2019[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的有关澄清如下: 一、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生态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标段)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三、本澄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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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5/202512/24/00504551840bd7ca417bb80111d6a36a2e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