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第五实验小学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答疑文件

泉州市洛江区第五实验小学扩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5]003号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 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一)。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配备的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文件。

答: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具备社保缴费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十二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他人员应具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进行审查,其他人员的社保证明待中标后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进行更换,则新任职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条款落实(即:更换审批之日起往前追溯连续社保缴费相应累计至少 12 个月和 6 个月);监理单位应在人员变更审批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变更的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属地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

3.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第五实验小学

                      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27

 

 

 

 

 

 

 

 

 

附件一: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或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50000/0101/202502/08/003587d835d6fb9840d4af04b42ffed1a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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