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纬十三号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纬十三号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纬十三号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条全长约73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附属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2-22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6125457)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秦朝品
办公电话: 0873-302943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蒋翔、武江艳、张正举、夏伟
办公电话: 17261123314、0871-63815951 移动电话: 172611233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500580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纬十三号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2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12 08:30
开标地点: 弥勒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433.9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发包人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接受2家及以内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单位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③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②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③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配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该条款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6)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该情形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须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2、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或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1-12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版).pdf2025-12-22 12:44:12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30000/0101/202512/22/005397058184bf304a1783f091807cd2dc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