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3020251126000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一、招标条件
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D140430
202511260002-02),已由晋发改投资函【2024】327 号(项目代码:2412-14000
0-89-01-776759)、晋发改设计函〔2025】25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县人民
检察院,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沁县定昌镇育才社区、南关社区、合庄村(沁县公安局北)。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12309 对外服务用房、
公开听证室,总建筑面积 6720.61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场区内室外配套工
程等。
其中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 6006.21 平方米(地上 4236.02 平方
米、地下 1770.19 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27.15 米,钢筋混
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7 度,设计工作年限 50 年,主要为办案用房和专
业技术用房。
12309 对外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357.2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高度 9.9 米,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7 度,设计工作年限 50 年,主要为 12309
对外服务用房。公开听证室建筑面积 357.2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总高度 9.9
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7 度设计工作年限 50 年,
主要为公开听证用房。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沁
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
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二十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安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
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月内(2025 年 1 0 月-2025 年 12 月)连续缴纳社保金
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法人和项目经理,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
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企业近三月内(2025 年 1 0 月-2025 年 12 月)连续缴纳
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
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项目经理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
025 年 12 月 2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
用户手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
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2090080;北京 CA:0355-2136789;山西 CA:0355
-2090058
七、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
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355-7022654
九、其他公示内容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为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沁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5-7023904
电子邮件:qxcjsg@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沁县城胜利路 169 号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355-7022654
电子邮件:qxjcyyx@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景里街蚂蚁巷 8 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835552369
电子邮件:shanxibeiq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40000/0101/202512/01/0014506b5429402943fba51a5868f5957d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