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以 扬广数备〔2025〕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广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咨询(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四至为东至临湾路,南至运河东路,西至秦邮路,北至锦华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1957平方米(具体以审批为准)
2.1.3项目投资估算:建安约86000万元(暂定,具体以实际为准)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073.51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48个月(实际以最终开工令日期为准)。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1)项目策划分项:水土保持(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
(2)造价咨询分项:EPC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EPC招标后定额计算价编制;示范区及大区装饰、景观、外立面、桩基、土方、支护方案造价测算,直至最终方案造价符合目标成本;
(3)工程监理分项:本项目核准批复涉及的所有建安、设备等施工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4)招标代理分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涉及到的GZ371地块房地产项目EPC标段的招标代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①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3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中需含1名为安全专监(可以兼任)。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③监理员要求:人数5人。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
7.2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扬州广润置业有限公司 蒋骁 联系方式:1995181508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广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江苏信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服务产业基地1期2号楼201室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蒋骁 联 系 人: 刘庆
电 话: 19951815082 电 话: 186166119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93378718@qq.com
11、评标办法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技术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30分 | ||||
| 经济标:投标报价20分 | |||||
| 商务标:50分,其中: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20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配置情况15分) 企业业绩:18分 企业荣誉:12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差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30分) | 总体服务方案 | 3 | 服务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完整,程序设置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恰当 | |
| 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 2 | 前期服务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程序设置合理 | |||
| 质量控制的措施 | 3 | 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进度控制的措施 | 3 | 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3 | 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 2 |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设计管控措施 | 2 | 设计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 |||
| 合同管理措施 | 2 |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协同管理措施 | 2 |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交房管理 | 3 |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房地产项目个性化服务方案 | 3 | 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 |||
| 项目品质提升建议 | 2 | 建议具体、合理、可行 | |||
| 2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差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 | |||
| 3 |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 (20分) | 项目总负责人 (5分) | 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 1、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1分,最多得1分。(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同。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满分4分。 |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 (15分) | 1、项目策划团队人员配置情况(3分): (1)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2)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1分; (3)项目策划组成员(不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满分1分。 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5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满分3分。 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5分): (1)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的得2分;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专业)的得1分; (3)造价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至少具有1名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执业资格的的得2分。 4、招标代理团队人员配置情况(2分); (1)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招标代理组成员(不含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 | ||||
|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2、提供得分所需的职称证书、表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需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投入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 |||||
| 4 | 企业业绩 (18分)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最高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时间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依法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3、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水土保持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或验收阶段的行政许可决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行政许可决定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的还需提供原委托单位出具的方案编制或验收单位的证明文件。) 4、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满分6分。(提供依法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同一项目业绩按以上得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 |||
| 5 | 企业荣誉 (12分)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3分,满分9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日期以表彰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 |||
备注:
1、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不得超过7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实施方案得分取其评委的平均得分。
3、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得分其他材料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否则应提供原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