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定远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滁合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三角一体化定远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滁合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定远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滁合作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项目编号

JG2025-02-1769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0550-216689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

联系人及电话

宋经理 181560476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1118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价

费率0.6%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李保君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51017752

工期(日历天)

自签订合同起至所有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增加监理费用)。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奖项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1. 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

2. 年产6万台安防智能通道设备和1000万只消费类家居电子注塑产品项目。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1120日至20251124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及参考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标准的 100%执行,19310元。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1931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城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人:王主任 0550-2166896 ;宋经理1815604768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40000/0104/202511/20/00341780303451dd450f9dfb3f2fd07104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