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产业功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S5线视高站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府新区(眉山)产业功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S5线视高站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眉管发改投【2023】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眉管发改投【2023】1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个亿的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注:若提供的已完成类似业绩工作内容包含勘察工作、设计工作,可认定为一个勘察业绩、一个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未体现总投资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以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提交成果时间为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个亿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注:若提供的已完成类似业绩工作内容包含勘察工作、设计工作,可认定为一个勘察业绩、一个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未体现总投资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以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提交成果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09:00至2025-11-20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4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辜老师
电 话:028-366371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28-83235896
传 真:028-8323589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