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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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5/202510/10/0062b0627b52b05f464f87229f37d17ef0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