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三标段

北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5]45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三标段

2.2项目编号:NY1102G250829001001

2.3项目地点:杨家乡(李家村、民主村、杨家村、和平村、民义村、新荣村)与海星镇(兴隆村、幸福村)、二井镇(二井村、自和村、建革村、自平村、联立村、自联良种场)、城郊乡(革命村、工农村、建民村、双青村、向前村、新华村、永青村)、东胜乡(东胜村、东北村、东利村、东民村、畜牧局种畜场)

2.4服务期限:从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北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58.08万元

2.8项目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6.54万亩。

2.9标段划分:次招标检测部分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检测标段、检测标段、检测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

3.2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202506-202508)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

3.3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4 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09270000分至20251011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5101714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话:0456-6551013

招标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址:北安市铁西区西直街18

 话:0456-669532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名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760

联系人:朱先生

 话:15546007207

电子邮件:mtzbdl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230000/0101/202509/26/002395be5d36323e4b238783b8e897d5065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