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四川省同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1.7%/无 |
无 |
82.05 |
| 成都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5.85%/无 |
无 |
82.85 |
| 成都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5%/无 |
无 |
95.76 |
| 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8%/无 |
无 |
86.60 |
|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无 |
无 |
95.84 |
| 成都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2%/无 |
无 |
91.02 |
| 四川鼎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0.5%/无 |
无 |
94.73 |
| 四川省蜀都建设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0.5%/无 |
无 |
91.17 |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6.4%/无 |
无 |
89.18 |
| 四川驹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2.9%/无 |
无 |
86.83 |
| 四川汇源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8%/无 |
无 |
84.54 |
| 中晟玖大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79%/无 |
无 |
89.95 |
| 四川塬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5.1%/无 |
无 |
91.65 |
|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13%/无 |
无 |
90.83 |
| 四川施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2%/无 |
无 |
95.64 |
| 四川旭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无 |
无 |
93.86 |
| 浙江硕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6%/无 |
无 |
91.24 |
| 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7%/无 |
无 |
93.18 |
| 四川蜀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7%/无 |
无 |
91.55 |
| 四川中泰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3%/无 |
无 |
89.40 |
| 成都城投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5%/无 |
无 |
92.42 |
| 四川上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5%/无 |
无 |
89.80 |
| 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5%/无 |
无 |
91.99 |
| 四川腾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3%/无 |
无 |
86.23 |
|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6.27%/无 |
无 |
86.07 |
| 四川力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88.5%/低于成本评审 |
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该投标人放弃澄清。 |
0 |
| 四川荣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5.5%/无 |
无 |
87.90 |
| 中川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2%/无 |
无 |
83.91 |
| 四川云晖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无 |
无 |
87.24 |
| 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2.7%/无 |
无 |
83.85 |
| 四川中源苍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无《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0 |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5.25%/无 |
无 |
93.33 |
| 双蓝建设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2.5%/无 |
无 |
95.15 |
|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2%/无 |
无 |
91.47 |
| 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3.9%/无 |
无 |
89.10 |
| 富昱建工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6%/无 |
无 |
79.56 |
| 成都正扬信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0%/无 |
无 |
88.54 |
| 四川奕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本招标项目工程计价计量依据标准计价的94%/无 |
无 |
92.73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028-60166034 |
| 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028-60166034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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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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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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