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基础设施测试验证和等级认证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基础设施测试验证和等级认证服务
2.2项目编号:HKG-TJ-202509003
2.3项目概况:本次基础设施测试范围为锦荣信息产业园9号楼、12号楼。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如荼路交叉口。共计12个机房,2024个机柜,均按国标A级数据中心建设。
2.4招标范围:根据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中A级机房的标准,参考数据中心设计、建设所涉及的其他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对数据中心的电气系统、暖通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系统、环控系统、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等子系统和数据中心基础环境项目进行测试验证和评估;通过各子系统、单机房及单机柜满负荷带载测试,必要时协助招标人调试,确保各子系统功能以及子系统之间的集成和联动控制达到设计要求。缺陷项经相关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整改后,第三方验证测试公司进行必要的复测工作。提交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各类测试验证报告,并确保招标人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认证证书(增强级)。
2.5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服务并提交最终检测报告;自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后30日历天内取得A级认证证书。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中法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若保持一致,均予以认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或项目规模不少于500个机柜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检测服务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或项目规模,须提供委托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4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电????话:0371-86199560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