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研创园土方整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5581

Title
江北分中心研创园土方整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1307-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创园土方整理二期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宁新区管建([2025〕11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研创园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土方清运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7000000.00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土方清运等工程,其中土方场平以及边坡防护面积约401964.66平方米,外运土石方约302490.86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业绩是指:①投标人单独承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②投标人单独承担总承包项目分包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③投标人承担总承包范围包含的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的金额以能反映出相关金额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提供的资料中均反映不出场地平整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中给定的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给定格式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并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具体的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4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8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0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2.00)
5 等级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4 等级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2.00)
10 等级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2.00)
12 等级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20 等级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3.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2.00)
15 等级分
(优=2.00;良=1.80;一般=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3.00)
14 等级分
(优=3.00;良=2.70;一般=2.40;差=2.10;无=0)
3.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7.3 定标方法:
是否要求单独提供定标材料:
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
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综合实力:根据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价格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企业信誉:根据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虑,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职称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团结路99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1215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沈佳玲
电话: 18351811164 电话: 1377663066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509/15/00323239334bde664d01a77c5402192b122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