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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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7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899,294.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 1、问: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部分事业编项目经理由上级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缴纳社保资金,而实际工作单位为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证及B证均归属该公司)。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请问:我公司由上级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缴纳社保资金的部分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敬请明确回复,不要以“按招标文件执行”等字眼敷衍回复,谢谢。 答:须提供该人员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中“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情形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依据。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增加施工设计图纸补充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内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105/202509/08/0044d776098f5a5b432c881cb40db858f7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