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其龙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燕一标段、交龙路)质量检测

采购邀请书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巴南区其龙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燕一标段、交龙路)质量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巴南区其龙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燕一标段、交龙路)质量检测

61.31

1

1

二、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预算金额为61.3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资质1和资质2,具体如下

1、供应商具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市场监督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CMA);

2、供应商具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 资质证书之一:

①未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②已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 地基基础、道路工程)。

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过渡期内未取得新资质的可以用旧资质标准参与本项目投标。旧资质标准按(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及报名截止期限:在202593日至2025910日。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开标地点详见一、二楼大厅显示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916日北京时间09:30

)磋商开始时间:2025916日北京时间0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5.保证金递交账户详见磋商公告。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老师 

 话:023-66247331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老师

 话:023-63082043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1/202509/03/0050af15b01f2c60434f93b012be94344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