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储备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储备扩建项目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港城经备字〔2025〕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储备扩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350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1499.42万元,建设规模:本期建设总仓容12.738万吨。落地式浅圆仓12座,内径26米,装粮高度25.2米,单仓仓容1万吨,呈3x4 排列,浅圆仓总仓容12万吨;7#平房仓1栋,轴线尺寸24米X54米,装粮高度8米,仓容 7380吨;配套建设工作塔、汽车接收站、2#一站式服务中心、倒班宿舍、食堂、2#门卫、备品库、地磅房、总变配电间、消防水池、雨水调蓄池等辅助生产设施及管理和生活设施;及其配套的地磅、道路、地坪、土方、绿化、水电外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设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港城大街与中疏港路交叉口。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00193900.00元。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投标人自/年/月以来,独立承接过/;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投标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以来独立承接过/业绩。
3.9拟派项目经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因客观情况需申请变更的,人员资格等级、职称等级、业绩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仍需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相应违约金。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最新《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无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若投标人承诺事项存在虚假情况的,在招投标(含清标、公示、确认等)全流程环节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或否决投标人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弄虚作假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无重大疾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4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任意地点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解密。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人:李一峰 , 联系电话:18830753063。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317-6909656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本项目实行“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明标、暗标部分分开制作,技术方案(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见《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河北黄骅港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联系人:赵胜兴,联系电 话:0317-5766013 ,电子邮箱:41768521@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项目负责人:李一峰, 联系 电话:18830753063;联系人:李一峰、张瀚洋、赵悦、封勋,联系电话:0312-4078991、18830753063,电子邮箱:liyf@sstc20.com。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