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清源镇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清源镇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渭发改发﹝2025﹞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9.8942万元,招标人为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源镇鼠山村。

2.2 项目简介:道路硬化 12.626公里,配套边沟8601米、涵洞12道。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001施工

路基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桥梁工程

涵洞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方式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招标方式及计划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001施工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

计划工期〔?日历天?个月〕

工期10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0919

计划交工日期

20251231

缺陷责任期

? 1年 ? 2

保修期

? 5年 ?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见下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见下表。

标段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

001施工合同段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须具有2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23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3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2-836870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121000分。

5.4 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dingxi.gov.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

5.5 其他补充内容: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 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dingxi.gov.cn/〕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新庄31号

 系 人:谢主任

联系 电 话:189932690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2404室

 系 人:华晋

联系电话:18993071653

行业主管部门: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32-4134859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1/202508/22/00625ee4db880e63481994520ca104a82d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