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新乐市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新乐市数据和政府服务局 以 新数政投资审字[2025]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699.1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11.33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建道路共97条,共15916.86m,共75771.14㎡,其中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55955.68㎡,沥青混凝土路面15904.75㎡,便道3910.71㎡。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新乐市协神乡北青同村,邯邰镇邯邰村、南苏村、小牛村,木村乡西曹村,承安镇西王庄村,大岳镇相家庄村,化皮镇辛合庄村,马头铺镇张家庄村。 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93.57062 万元。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9 17:00:00 至 2025-08-26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0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8598952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2025年新乐市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永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新乐市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鲍志永 | 联系人: 薛德优 |
电话: 0311-88588061 | 电话: 0311-85297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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