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2次澄清,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代理单位: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80-2047557。 |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30000/0105/202508/12/003395bf3649f33242a5bfafbf54b700e44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