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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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5/202508/07/0062f382770e2c794c638ba05e3279e9ab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