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用中型物流系统招标公告304742(第1次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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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易中心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用中型物流系统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FJ2501067-02HW-GHa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省发改委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社会发[2025]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省中医院,现对医用中型物流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汉中路155号江苏省中医院内
2.2 规模医用中型物流系统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3 建设工期:150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医用中型物流系统采购
2.6 数量:一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
2.9 交货期:1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90万元及以上的医用物流系统设备供货及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本项目为集合型设备采购,对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不作要求。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6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其他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具体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00 分
技术响应:7.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7.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00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最高分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65.00
2.2.4(2)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技术性能指标
(0~7.00)
根据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 与招标文件的《医用中型物流系统采购技术规格书》的技术参数的符合性程度进行评定。对所投设备性能指标、技术参数、 是否满足技术参数内容进行分析、比较、打分,满分为7分。投标人应按“▲”条款要求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将导致扣分,每负偏离(或不满足)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
评标原则:投标人提供的“商务和技术 偏差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 件中,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均不 得分。
7.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2.4(3)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企业认证证书
(0~3.00)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每个体系认证范围覆盖物流传输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的,每一个认证得0.5分,最高1.5分。
(2)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适用与智慧医疗相关信息安全管理服务的得0.5分。
(3)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范围覆盖物流传输系统的得0.5分。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提供的是所投品 牌制造商的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则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售后服 务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写明所投品牌 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内容提供售后支 持或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
本项满分3分。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00
企业实力
(0~2.00)
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 分。
(以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政 府官方网上公示名单截图打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为准,同时提供网址备查,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2.4(4)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质保承诺
(0~4.00)
所投设备原厂免费质保期至少2年,在 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2 分,满分4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没 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4.00
售后措施
(0~3.00)
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技术支持:1.保证措施;2.培训计划;3.相关人员 配备。
对措施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3分; 良: 2.7分; 中: 2.4分; 差: 2.1分; 无: 0分;)
3.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2.4(5)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现场实施方案
(0~3.00)
投标人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提供医用物流 现场实施方案,并提供现场实施详细说明材料(包括技术方案、运行路径可行性分析、现场图片资料等),对实施方案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 3分; 良: 2.7分; 中:2.4分; 差: 2.1分; 无: 0分; ) 3.00
保障措施
(0~3.00)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保障措施(包括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工期网络图、安装调试方案、整体外观图片资料等,对实施方案完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3分; 良: 2.7分; 中: 2. 4分; 差: 2.1分; 无: 0分; ) 3.00
安装团队人员要求
(0~2.00)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类专业机械类或自动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技术管理人员3人:全部具有电气 类专业或机械类或自动化类专业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缺一人不得分。
注:以上项目组成员应为投标人人员,需提供相对应证书,上述人员同一人不得多次重复计分;以上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2.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2.2.4(6) 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
(0~5.00)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6月1日( 含)以 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 应为投标人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 币390万元及以上类似医用物流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或供货与安装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 完工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如无法体现类似 医用物流系统设备供货或供货与安装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5.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2.4(7)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第三方信用等级
(0~3.00)
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A级以 下(不含A级)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 要求均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 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报告。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0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江苏省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汉中路155号江苏省中医院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 焦老师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25-86558915 电话: 025-8479543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20000/0101/202508/04/00322b88ebc6ab57477a80e76ea33544d7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