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水木年华小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水木年华小区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数备〔2025〕5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金极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建水木年华小区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城路东侧、榆城路南侧、规划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11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详勘)、测量、方案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图纸报审(图纸审查、图纸审批等)、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报告)、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质量缺陷处理、配合营销宣传物料设计、示范区工程(包含景观及精装修施工和改造)、竣工测绘、竣工图及其他设计配合服务、参与验收、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等、基础、二次深化设计、装修设计、综合附属设计、看房路径连贯循环设计、智能、节能设计、新工艺设计、宣传设计、接驳设计、障碍物迁移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等、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配合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及必要的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5 最高投标限价:883.90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所有成果均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审查机构审核批准,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7 月 23日至2025年 7 月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5年8月14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彩色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8.1评标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62分 投标人业绩:6分 人员配备:18分 工程设计奖项:4分 | |
2.2.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2 | 设计方案 (62分) | 设计说明 (10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背景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5分) 2.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调研,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分) 3.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
总平面布局 (15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3分) 2.是否体现文化内涵的设计理念。(3分) 3.是否满足建筑间距以及退让的要求。(3分) 4.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2分) 5.是否满足景观绿化的要求。(2分) 6.是否满足竖向设计的要求。(2分) | ||
建筑设计 (15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建筑平面布局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装修方案设计响应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4.设计图纸完整、齐全,满足国家有关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6分) | ||
建筑造型 (10分) | 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4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3分) 3.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模型各个表现图等进行评比。(3分) | ||
建筑节能及新技术运用 (4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2分) | ||
结构方案及设备方案 (4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3.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4.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
经济分析 (4分) |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1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1分) 3.估算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1分) 4.成本优化方案明确,措施切实可行。(1分) | ||
注: 1.设计方案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 2.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设计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2.2.3 | 类似业绩 (6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亿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必须包括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2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自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亿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必须包括施工图设计),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投资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建筑面积、工程投资额均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4)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 |||
2.2.4 | 人员配备 (1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2.其他各专业负责人要求(16分): (1)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2)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4)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 (6)园林绿化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 (7)装饰装修专业设计人员: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 (8)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2分。 (9)技术顾问或主创建筑师:具有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的,且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本单位的,得2分。 注: (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相关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2.5 | 工程设计奖项 (4分) | 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取,工程奖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2 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金极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
花园46号楼三楼
邮 编:2221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邵工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8-87188888 电话:0518-85850559/13675203946
传 真: / 传真:0518-8585055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29593458@qq.com
2025年 7 月 23 日
附表: 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序号 |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杨新利 | 320xxxxxxxxxxx4859 |
2 | 汪保清 | 320xxxxxxxxxxx4528 |
3 | 王雪莹 | 412xxxxxxxxxxx0927 |
4 | 张元祥 | 320xxxxxxxxxxx5859 |
5 | 连云港市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20707761028585Q |
6 | 连云港金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20706331135663Q |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0512-58188503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
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