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标讯信息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5d2a0388-43f2-479a-ab60-f466675fbe7a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d2a0388-43f2-479a-ab60-f466675fbe7a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招标规模暂定为1258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2413.2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172.1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终以有权部门审定为准)。5d2a0388-43f2-479a-ab60-f466675fbe7a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09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1-68727718) |
备注: | 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2年11月3日发布,于2025年7月1日进行了变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洪燕 |
办公电话: | 0871-68699521 |
招标代理机构: | 屿投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钱宇 |
办公电话: | 13698776748 | 移动电话: | 13698776748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518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安宁工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30 09:0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585.4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在招标人发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总概算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满足项目所有使用功能需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注: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设计概算,如确需突破总概算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施工部分: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安宁产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草铺街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11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和(2)两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a或b或c或d任意一种条件:
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d、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2.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项目副经理:配置不少于2人,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副经理应为投标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1.项目组成人员: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团队人员不低于“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派往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中须委派一名设计驻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指导与监督,(详见须知前附表附录1)。上述人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除外),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2.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4.投标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7-30 09:00 |
附件信息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30000/0101/202507/09/0053ef8401aaa3d34cfbb3843fa748f3930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