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成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5年成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为成都地铁1号线(韦家碾站-桐梓林站及红花堰车辆段出入段线,28公里)、18号线(火车南站-天府机场北站,70公里)、10号线(太平园站-金花站,6公里)控制保护区提供视频监控服务。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36个月,暂定自2025年9月1日(含当日)起,暂定至2028年8月31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视频监控安装或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已完工视频监控安装或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载明的招标文件下载起始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的注册会员;于2025年7月 8日 00 时00 分至 2025 年 8月4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注: 投标人办理“注册会员”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首页”→“办事指南”→《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及登录指南》。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4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传输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或未按规定加密传输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地址:
邮编:
610051
邮编: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人:
电话:
028-61638587
电话:
传真:
028-61639900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10000/0101/202507/07/0051e000937c9d874b1ca06b021e9d5740f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