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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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5/202507/03/0062855e4fd240614cdc86acd92a06a1897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