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北鹅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CS1105G250627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北鹅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嫩江北鹅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位于原嫩江祥润食品有限公司,地处嫩江市S215省道西南侧,北侧为嫩江春酒厂,南侧为辰鹰乳业。
2.3 建设内容:6T锅炉采购及安装。
2.4 交货及安装期:2025年08月01日-2025年08月31日,共计 31 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该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所用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相关辅助工作)。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27184.0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 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或以上资质),代理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 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 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3.5.2  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 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会员端”,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 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
4.2 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 在线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6-7502320
招标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嫩江市嫩兴路39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56-61620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诚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2栋7楼7441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359776278
电子信箱:xinchengzhiyuan16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230000/0101/202507/03/0023d051cfa0d2c64568be185cc88bb271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