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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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34,7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 答疑通知及补遗通知(1)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北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提问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工程量清单中需要建设智能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同时施工期间需要租赁同等处理能力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如果在施工初期,能够将清单终需要建设的智能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提供到现场并调试合格运行,是否可以同时收取租赁设备的租赁费? 答: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的工作内容则不予计算。 提问二:1.公司有限高被执行,金融牌照过期,有限高被执行,这样的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比如重庆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投标保证金及7.3.1履约担保中载明的要求执行。 提问三:招文显示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供业绩,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五)类似项目情况表”还需要填写吗?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业绩,资格审查部分类似项目情况表可不填写。 提问四:本项目招标大盛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400t/d,2套;是两套合计处理能力400m3/d,还是每套处理能力400m3/d,合计处理能力800m3/d?同样大湾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550t/d,2套;是两套合计处理能力550m3/d,还是每套处理能力550m3/d,合计处理能力1100m3/d?另外:设计图纸中设备表中两个镇的污水处理设备均是400t/d的处理能力,是已设计图纸为准,还是以招标清单为准? 答:每套的处理量400m3/d和550m3/d(详见图纸SG-21、SG-10)。投标人根据招标清单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以及市场行情进行投标报价,该清单项工程量最终据实结算。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渝北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的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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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5000012025060600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5/202506/26/0050fa2137ba78b147098940d284898dcab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