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长江路160号及周边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长江路160号及周边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WH020FJ25EP0291(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50184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长江路160号及周边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WH020FJ25EP029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镜湖区天门山西路天香苑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

童登诚 0553-57726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联系人及电话

潘鹏 1811988328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0619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创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71.35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姓名:许伟

证书编号:皖23422221443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周晶

证书编号:2021520037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80个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2020年镜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汀苑小区再提升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金达国宾府1#、3#、7#、8#楼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天长市天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浙江华洲国际设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1.82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姓名:宋林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130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唐慈爱

证书编号:2019330283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80个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滁州中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滁州中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1.58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姓名:郭拴明

证书编号:晋1142005200800789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胡红星

证书编号:2007140035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80个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普洱春天项目一标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普洱春天项目一标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双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7条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单位:安徽润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峨溪建筑有限公司;安徽铜矿建设有限公司;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翘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天长市天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基准价:70.92%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40000/0104/202506/23/00340666b08b9c5944c9b8a31e5be3c91c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