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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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33,269.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1类似项目是指:2022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 10.1.1 类似项目 万元以上(含20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注: 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现修改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1类似项目是指:2022 年 4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 10.1.1 类似项目 万元以上(含200.00 万元)的市政公共工程(注: 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2、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公章):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公章):广西嘉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0日 |
递交时间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50000/0105/202506/10/004557b5eff8baf44e018e31161ae676f5c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