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格预审文件第18页“(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中“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评分标准“近3年企业有一项类似业绩得10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高20分。(注: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及合同为准)” 更改为“近3年企业有一项类似业绩得10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高20分。(注: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及合同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10000/0105/202505/19/00610c8691f8c8c745cea29333f468467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