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奖励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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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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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5/202505/19/0062ac2f175bfa37432fb08839718df28e6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