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412-445122-18-01-448735
投资项目名称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公示名称漳汕高铁饶平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5年3月21日
评标情况本工程评标于2025年3月21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活动,该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委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491291.88元,下浮率0.50%;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398370.81元,下浮率1.00%;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09876.09元,下浮率0.40%。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491291.88元,下浮率0.50%
质量承诺符合并满足国家、省、市现行对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建筑、市政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30个日历天,设计60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40个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少森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一级注册建筑师:2013310255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9131000013328457XD (成)91450000198226573F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231001250)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B145002876-6/3)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398370.81元,下浮率1.00%
质量承诺符合并满足国家、省、市现行对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建筑、市政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30个日历天,设计60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40个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黄志勇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一级注册建筑师:20231107126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A111005439-10/8)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B111005439-8/8)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509876.09元,下浮率0.40%
质量承诺符合并满足国家、省、市现行对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建筑、市政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30个日历天,设计60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40个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杨涛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一级注册建筑师:2007610056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A161000160-10/6)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B161000160-10/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异议受理部门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五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8-269559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8-7800141
联系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建设大楼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3月21日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3月2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5年3月21日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104/202503/21/00444d11cf8e2cb649adbf37432fae6d41b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