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镇岩庄片区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500241-04-01-367424)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洪安边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与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县洪安边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拟设置深井泵房1座(框架结构)、潜水多级深井泵1台(流量Q=35m3/h,扬程H=165m)、直埋+自然补偿的管道长度约12.5km,管内径dn180~dn160,管外径d400,耐热聚乙烯(PE-RT II)预制直埋保温复合塑料管,设置保温层全线温降≤3℃(温降≤0.24℃/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202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秀山县洪安镇岩庄片区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供水管道工程(含:A、B段供水管道工程)、设备间(含: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工艺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的实体工程建设工作;在多次穿越河流(含:平马河、洪安河),穿越道路(含:G65包茂高速、G319国道、多个县乡道路),穿越沿线相关农田的情况下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所涉及的与相关利益方的所有外部协调工作;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若存在此类情形)。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因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范畴,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故其无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洪安边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工元数字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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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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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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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880711 | 联系电话: | 1573006363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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