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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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622,62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牛区金丰路6号JN16(25/121):2022-063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景观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牛区金丰路6号JN16(25/121):2022-063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景观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答疑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牛区金丰路6号JN16(25/121):2022-063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景观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问题: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给出了《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该表明确了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准单价等信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空白表格自行填报,因不同的投标人组价方式不一致,所得出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不一致,投标人自行填报该表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的相关信息限制? 回复: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2.问题: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三)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注的内容:“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 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准予开工通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无法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的,应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上述②类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我方疑问: 1.投标人所提供的已完工的业绩,时间具体是以竣工时间为准还是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2.所提供的已完工的业绩是否提供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准予开工通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无法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的,应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上述②类材料。请明确是提供总承包的中标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还是只需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准予开工通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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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金牛区金丰路6号JN16(25/121):2022-063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平景观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答疑文件01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10000/0105/202503/14/0051d786660451554773972aafa788bead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