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镇大殷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韩村镇大殷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濉溪县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濉农工组【2025】1号 ;
1.4 招标人: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
1.5 项目业主: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
1.6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韩村镇大殷村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皖F2025019 ;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皖F2025019 ;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韩村镇境内 ;
2.6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495m2;建筑总高度9.5m;现浇独立基础;1.2m以下为200mm厚煤矸石空心砖墙体;1.2m以上为0.6mm厚单层压型钢板墙体;局部二层;单玻铝合金推拉窗。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4000000.00元;
2.8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 / 。
3.6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30 分至 2025 年4月2日9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3461800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2日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三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韩村镇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 张艳
电 话: 1585615781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河畔雅苑办公楼2楼205室
邮 编:235000
联系方式:梁工
电 话:17334618006
8.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
电 话:0561-607993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 户:225008711141000002014526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