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王家渡龙河东防洪护岸治理工程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丰都发改委发〔2023〕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其他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以北至马鞍山大桥以南滨江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对龙河以北至马鞍山大桥以南滨江区域防洪护岸滑坡段进行整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总面积约8.3万平方米(约124.5亩),其中地质灾害整治面积约8000平方米(约12亩),水生态环境保护修护建设包括绿化、铺装工程,以及环境边坡支护、水文基础设施、水环境小品、水环境种植、电气、给排水、消防、公共停车楼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713.81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绿化、土石方、铺装、景观构筑物及小品打造、智慧设施、建筑立面美化、景观标识标牌、给排水、电气、公共服务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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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佳居花园B区3栋2单元14-1 |
联系人: |
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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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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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96821710 | 联系电话: | 023-86889678/1860234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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