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4】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3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正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以前锋区人民医院为总医院,对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现业务用房进行改造13350平方米,改造医养病床300张及购置配套设施设备。
2.2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3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及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清单及预算编制且通过财政评审、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及预算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06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 市(州))(网址:www.gasggzy.cn)—“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谌先生
电 话:132082221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正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1幢904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826-2993678/1818180090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3月0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