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555001 |
||
|
招标人 |
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天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8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 |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6;单位:% |
||||
|
监理服务周期 |
覆盖前期配合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现场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与结算归档阶段、缺陷责任期(生态管护期)监理阶段全流程,全程服务至项目完成县级初验、市级复验、自治区终验、国家级验收等多级验收为止。 |
||||
|
质量等级 |
合格、确保本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植被成活率、土壤改良指标、边坡稳定性、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各项指标满足设计文件、广西地方标准及自治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要求,顺利通过县级初验、市级复验、自治区终验、国家级验收等多级验收,且达到合格等级。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桂华(注册编号:SGJWL202501210;身份证号:4509**********513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柳州市城中区五指山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百色市田阳区那坡镇东红村久濑屯崩塌等4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分标:百色市田阳区百育镇中心小学滑坡地质害治理工程); 3、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贡川乡龙勒村天仿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4、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雅龙乡镇西村火上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5、上林县塘红乡弄周村可厚庄Ⅱ期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桂林市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车田村石山底屯蔡家水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合同; 7、钟山县燕塘镇合群村委东岭村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8、昭平县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建设工程项目--边坡治理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5;单位:% |
||||
|
监理服务周期 |
覆盖前期配合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现场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与结算归档阶段、缺陷责任期(生态管护期)监理阶段全流程,全程服务至项目完成县级初验、市级复验、自治区终验、国家级验收等多级验收为止。 |
||||
|
质量等级 |
覆盖前期配合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现场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与结算归档阶段、缺陷责任期(生态管护期)监理阶段全流程,全程服务至项目完成县级初验、市级复验、自治区终验、国家级验收等多级验收为止。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莉(注册编号:45006086;身份证号:4526**********004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监理; 2、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扁牙村岩来屯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3、北流市15个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清水口镇清水口初级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期); 4、象州县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5、凭祥市恒丰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 |
||||
|
监理服务周期 |
/ |
||||
|
质量等级 |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网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合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8912684 |
||
一式4份。其中:招标人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