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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桂林市雁山区长虹东路片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3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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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桂林市雁山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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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桂林市雁山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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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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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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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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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一期改造雨水管d600~d1650总长度约2067m,其中:d600约66m、d800约736m、d1000约113m、d1200约385m、d1350约204m、d1650约563m;一期改造污水管DN500总长度约463m;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1416m3/d,采用潜水泵两台,流量60m3/h,扬程15m),新建DN200污水压力管约670m。雨水管道管材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材:污水管道管材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克拉管),污水管牵引段采用聚乙烯PE100管,污水压力管管材为聚乙烯PE100管,压力污水管过河段采用钢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道路拆除及修复工程及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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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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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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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桂林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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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桂林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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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桂林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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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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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641095.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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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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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俞东(注册编号:粤1442025202605131粤建安B (2026)0042663;身份证号:431122********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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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玉(证书编号:粤建安C3(2025)0063065;身份证号:130825********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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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1.永福县党校至东江半岛道路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二期)(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雁山段))EPC工程总承包 3.巴州轮台县1.5万 m3/d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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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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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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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761928.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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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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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韦旭俏(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1186;桂建安B (2021)9002766;身份证号:450221********2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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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仕祥(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1673;身份证号:452226********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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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1.南宁市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第六期工程 2.北湖北路(手拖厂-秀厢大道)工程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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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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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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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681918.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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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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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吕赫(注册编号:桂建安B(2014)0004366;桂1452019202000430;身份证号:450303********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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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邱小娴(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0000779;身份证号:450326********15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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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1.蓉茉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 2.南洲岛生态修复工程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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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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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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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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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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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1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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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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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9月21日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