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420260911003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CQGCJLZHPG2026[J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开州城区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开州城区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答疑内容通知如下:

问题1:项目为啥要10月30号才开标了,提前1个半月挂啊,搞错没得哦

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受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和点位数量限制,需根据场地预约情况安排开标时间,故本项目招标文件挂网时间相较于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更长。

问题2:质疑函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开州区城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开州城区公交站台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致: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页第1.4.1条特别说明中第(3)②项关于拟派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的要求,提出正式质疑:

质疑的具体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

质疑理由:

该要求设置的时间范围(3月至8月)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

未能反映人员最新在职状态:该时间段为固定历史区间,无法体现投标时(当前为2026年9月,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拟派人员最近连续的在职参保情况,难以保证人员稳定性和履约能力的时效性评估。

可能构成不合理限制:若潜在投标人的拟派人员于2026年3月之后入职、或当前仍在职参保,但因该固定区间限制无法提供完全吻合的证明,将导致其被不合理排除,有违《招标投标法》所确立的公平竞争原则。

修改建议:

为公平、合理地评估所有投标人的人员履约能力,建议将上述要求调整为覆盖投标截止前最近的连续时段,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例如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

恳请贵方对此予以核查,并依法作出澄清或更正。

此致

敬礼!

日期:2026年9月15日

答: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规定,拟派人员提供的养老保险时间段必须一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月起算,养老保险时间段为6个月。故本次招标拟派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本次拟派监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为外地监理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处购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社保或养老保险的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示

答:不满足

 

 

注: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盖章):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盖章):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6917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00000/0105/20260918/005032be91d1f695438c9ef3be1a1bc33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