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合作开发(第2次)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5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综合开发(第2次)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本补充文件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招标文件编号:A3303010410008383001004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港市城乡融合龙港大桥片发展轴示范项目(一期、二期)综合开发(第2次)

三、答疑内容:无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 招标文件P58页价格清单第3项市政绿化项目工程下浮率率备注栏“⑤=③*(1-④)”修改为“⑤=④*(1-③)”,第4项市政绿化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备注栏“≤【2.00】%,⑤=③*(1-④)”修改为“≤【3.00】%,⑤=③*④”,价格清单中的数量均为暂定,具体以建设开发协议的约定为准。

2. 投标人须对文创产业园、市政道路、共享绿环全域进行概念设计方案编制,概念设计内容涵盖片区整体定位、产业布局、物业市场分析、空间规划、交通组织、景观风貌等前期策划及概念设计相关工作,费用150万元,计入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

3.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6]256号文件),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具体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定标日期。

4. 投资合作协议第5.13.2条中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的工程变更按照《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政令第85号)执行”的表述修改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的工程变更按照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龙政办发〔2025〕10号)执行”。

5. 投资合作协议第5.13.3、5.13.4条中出现的“本协议第【5.14.1】约定”均修改为“本协议第【5.13.1】约定”。

6. 招标文件P140页第2.2.2款,删除“井体采用混凝土现浇”的表述。

7. 招标文件P155页“计算物价变化工程造价调整系数X:当0.90≤P≤1.10时,X=1;当P≤0.90时,X=P+0.10;当P≥1.10时,X=P-0.10”的表述修改为“计算物价变化工程造价调整系数X:当0.95≤P≤1.05时,X=1;当P≤0.95时,X=P+0.05;当P≥1.05时,X=P-0.05”。

8. 工程造价确定时间原则上要求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

9.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9月28日 09时 30分。

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龙港市汇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汇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30000/0105/20260909/00336ea8dd4dd0ea466c9d9b0f60b251a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