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36.04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2号 各投标人: 现就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各投标人按照计划工期420日历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网络图),中标后,依据合同专用条款10.1.1的约定,在不对原投标方案做实质性修改的前提下,根据提供的图纸和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状况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满足一批次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二批次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等所有要求。 2、原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4.2 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和1.1.4.3 工期:本合同签约工期为 日历天。”修改为“1.1.4.2 开工日期:每批次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和1.1.4.3 工期:本合同签约工期为 日历天,其中一批次工期 日历天,二批次工期 日历天。”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由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请各投标人注意。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
| 递交时间 |
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2号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10000/0105/20260909/00517efefa714f784ab29457c5cbde0f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