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体商业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59,788,024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文体商业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答疑文件01号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7、和10.20约定本项目合同价格不可调整。专用条款中第12条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约定:发生调价后一个月内需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超过时限则不予调价(费用调低的除外)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各类砖、砂 。请问发生调价适合什么情况?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的内容为准,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20约定本项目工程优先对地下室和一层、四层进行施工建设(二层、三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五至七层施工任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最终不进行五至七层施工建设,招标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请问:关于五至七层施工:施工任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工期150天,是否仅是地下室和一层、四层进行施工的工期?若不是如何处理五至七层施工工期问题?若最终不进行五至七层施工建设,是否在合同工期150天以内通知?超过合同工期通知,是否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答:150日历天工期仅包含地下室和一层、四层施工工期,五至七层施工工期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 关于付款:合同专用条款12.3计量约定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每两月支付一次,第12.4.1付款周期约定:发包人根据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按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的 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请问这两条款应如何理解?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12.4.1条为准,按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工程

价款的 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招标人:德阳经开盛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0904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10000/0105/20260904/0051b73b209160db42908b6486ab2f368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