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中学校长宁县中学校AI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6000054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中学校AI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交大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新世纪花园东楼507室 1,550,000.00元 90.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交大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2030200 C02030200 高中教育服务 长宁县中学校AI智慧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硬件部署、系统调试、全员培训并正式投入使用,整体服务期为正式投入使用后24个月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占良、梁铮、易春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4622067;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长宁县中学校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淯江东路2段326号

联系方式:13730745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7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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