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高新区主干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石嘴山高新区主干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石嘴山高新区主干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高新区主干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石嘴山高新区主干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618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剩余资金由地方配套及石嘴山高新区管委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晶街、湘江街、兴隆山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淮宁街、自强街、金工路共9条道路增设太阳能路灯、道路标线与信号灯。团结路(金晶街-欣盛街)道路罩面12000m2,新建锂电池产业园3号道路,道路工程道路长423.42m、宽8m、道路面积4000㎡,新建人行道面积2560㎡。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 计划工期60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9-2至 2026-9-1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9-2309:00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0952-2041595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566 

    编:753000

  人:马波

    话:0952-21678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武口区花样年华2-4号

    编: 753000

  人: 张倩

    话: 15009526554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640000/0101/20260902/0064e3bd2771836642f5bbfe26089b2ab7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