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明水县202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水县202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开展2027年度水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明水县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LSJ1211G2608240020010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2027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2.2建设地点:明水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编制内容为治理小流域面积31平方公里(预估面积)

2.4招标范围: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批复相应设计费的100%(且该控制价不能超过批复建安工程资金的3.5%

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实施方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近3个月(202605-202607)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0101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9010000分至20260908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9220900,开标时间为202609220900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明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春鹏

电话:0455-6213211

招标人:明水县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明水县

联系人:董祥飞

电话:0455-62132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红军村三组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金洪艳

电话:15104512664

电子邮箱:suiango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230000/0101/20260831/00215461612fdd514c56a0e0ca7a1e40b672.html